安全與責任
瑞豐電力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文件
牡瑞豐發〔2012〕008號 簽發人:武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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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下發《牡丹江瑞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通知
公司所屬各部門;
為了更好的規范和落實牡丹江瑞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特制定牡丹江瑞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望各部門按本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牡丹江瑞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牡丹江瑞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安 全 生 產 責 任 制
1、總則
1.1 安全生產是電力安裝企業的一項綜合工作,必須實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1.2 公司經理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各級項目負責是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1.3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部門、項目部及其人員都應在各自不同崗位上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對安全工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評比安全工作。
1.4 各部門主管人員除應履行本標準中的安全責任外,還應完成主管領導臨時交辦的安全工作任務,并對所屬部門人員履行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各部門安全檢查人員負責對本部門各級人員安全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安全職責履行好的應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負責任、失職造成事故的,應分清責任,進行追究。
2、 牡丹江瑞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領導及職能部門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2.1 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2.1.1總經理是本企業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本職責的執行,以及各部門與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健全與貫徹落實,負全面領導責任。
2.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親自批閱和傳達安全生產文件、指令和通報,提出具體貫徹意見,并組織落實。
2.1.3掌握有關的安全規程、制度,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健全和完善各項現場制度,抓好規程、制度的貫徹。
2.1.4正確處理好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不發生因“短期行為”而損害企業的安全基礎,不出現多種經營影響主業的負面效應。保證生產一線職工思想穩定。
2.1.5組織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審定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做大措施,按企業控制重傷和設備事故的目標,層層落實責任,思想分級控制,確保年度安全目標的實現。
2.1.6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協調黨群組織,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2.1.7主管并建立獨立有效的安全監察專職機構,按規定配備合格的安全監察人員,健全安全監察體系,完善安全監察手段,支持安全監察人員認真履行安全監察職責,主動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并保證安全監察人員與同級生產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2.1.8審定“兩措”計劃,并保證所需費用的落實。堅持重獎重罰原則,使安全獎真正起到正面激勵和反面約束的作用。
2.1.9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組織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2.1.10每季度至少對一個項目部進行一次全面的生產、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每兩個月參加班組活動一次,掌握一線實際情況,聽取職工對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并認真研究解決,不斷提高和改善安全生產的環境和條件。
2.1.11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掌握職工思想動態,不斷改善職工物質和文化生活,解除職工后顧之憂,使職工以良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安全生產工作。
2.1.12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性質嚴重或典型的事故,應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2.1.13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接受職工代表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監督和建議。
2.1.14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要追究領導責任;
2.1.14.1違反安全生產指責規定,或安全生產職責不落實。
2.1.14.2對上級或本企業提出的安全生產、施工措施貫徹不力,“兩措”計劃督促檢查不力。
2.1.14.3對重復性的頻發事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杜絕。
2.1.14.4職工安全培訓不力、考試不嚴、主要生產崗位人員長期配備不齊,影響安全生產。
2.1.14.5現場規程制度不健全,安全防護裝置、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全或不合格。
2.1.14.6重大設備缺陷和薄弱環節不能及時組織消除。
2.1.14.7違章指揮,造成工人冒險作業或對違章作業制止不力。
2.2 副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2.2.1在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安全生產的保證、監督作業。
2.2.2把安全工作列入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對企業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并動員和組織黨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2.2.3組織政工部門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職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2.2.4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指導基層黨組織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2.2.5參加班組的安全分析會,并每月參加一次班組的安全活動。及時總結安全工作典型經驗,督促宣傳部門大力宣傳與推廣。
2.2.6在思想政治工作評比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2.2.7責成紀監察部門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并親自參加重傷及以上認識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2.2.8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要追究領導責任;
2.2.8.1思想政治工作不力,職工思想混亂,民事糾紛激化,不能建立在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
2.2.8.2生產部門領導不得力,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工作不協調,公司提出的安全生產措施不落實。
2.2.8.3企業職能部門工作不深入,對重大設備缺陷和薄弱環節不能及時消除。
2.2.8.4企業領導班子思想不統一,步調不一致,長期得不到解決,影響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2.3 總工程師(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2.3.1對本企業勞動安全和工業衛生的群眾監督工作全面負責。
2.3.2按照《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暫行條例》、《基層(車間)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和《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作條例》,負責建立、健全本企業的勞動安全和工業衛生監督體系,開展群眾監督工作。
2.3.3每季定期組織勞動安全衛生組織或職工代表,對本企業各級行政領導人員、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行政負責人有關部門,提出解決和糾正的意見、建議,限期整改。
2.3.4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的制訂、重大措施的決策和“兩措”計劃的審定。組織各分工會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關心職工生活,職工安心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2.3.5參加本企業安全生產會議,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發現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行政領導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2.3.6參加本企業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事故調查處理有異議時,及時向上級工會組織報告。
2.3.7組織工會系統,大力宣傳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工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會同行政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教育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表彰安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2.3.8把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
2.3.9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領導責任;
2.3.9.1職工的勞動保護狀況和生產環境不符合要求,沒有及時發現或向有關部門提出監督意見,使之長期得不到解決。
2.3.9.2對安全生產中的合理要求,且又在工會的職權范圍內因沒有盡到職責,而得不到妥善解決。
2.3.9.3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力,習慣性違章長期得不到糾正。
2.3.10除對工會工作安排負責外,總工還應對本單位安全技術工作負有全面管理責任。
2.3.11經常深入現場、班組,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及規章制度的貫徹情況,指導班組做好各項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3.12根據各個時期工作及施工任務的不同及新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及時提出現場規程、圖紙資料、(施工)工藝,經審批后,監督實施。
2.3.13編制設備大修、更改工程和新技術、新工藝實施與重要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批準后對工作班組進行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導班組技術人員編制分項檢修(施工)項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認真履行嚴守職責。
2.3.14組織或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大檢查,審閱班組的安全技術資料,并做好安全技術資料、轉賬、圖紙的管理工作。
2.3.15組織本公司的安全技術培訓、規程制度的學習與考試工作。
2.3.16負責填寫上報專業范圍內的事故報告,對所發生的事故提出技術原因和改進措施。
2.4 安全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2.4.1參與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
2.4.2參與本企業重大生產,與基建項目的立項審核,并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2.4.3把安全業績作為項目部年底評比的重要項目。
2.4.4加強對重大生產經營活動的執法監察,按照《電力監察部門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實施細則》,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督促制訂整改措施。
2.4.5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領導責任;
2.4.5.1干部作風腐敗得不到懲治,職工有意見而情緒低落,安全生產秩序很亂。
2.4.5.2干部瀆職、失職,對安全生產領導不力,上級的安全生產措施得不到落實。
2.4.5.3干部違章指揮,官僚武斷,作風不民主。
2.4.5.4經濟方面的違法違紀,得不到及時監察處理。
2.5.5 項目經理的安全職責
2.5.5.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提出貫徹的具體情況,并組織落實。
2.5.5.2組織編制年度安全目標和實施措施,經副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2.5.5.3強化安全保證體系,健全與落實二級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研究事故規律,掌握事故隱患,做到超前控制、科學防范。
2.5.5.4主持編制年度“兩措”計劃,做到項目、時間、負責人、費用的落實,并負責督促實施。
2.5.5.5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和“安全生產月”活動,做好中間監察和最后驗收評價。對自檢和上級檢查發現的問題,包括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實到部門或單位,限期完成。
2.5.5.6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充分發揮安全監察體系的作用,經常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支持安全監察部門履行自己的職責。對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領導責任。
2.5.5.7參加或主持本企業每月一次的安全情況分析會、主持定期的安全生產碰頭會、及時正確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督促二級生產單位做好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檢修、試驗和缺陷處理。
2.5.5.8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班組,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總結安全生產經驗,落實安全獎懲辦法。每月應該參加一次基層單位安全分析會,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
2.5.5.9按照《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做到;“三不放過。”
2.5.5.10對安全施工的措施計劃負責組織審查,并督促實施。
2.5.5.11在組織編制年度生產計劃時,要根據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能力,實事求是地制訂計劃,防止計劃指標過高,脫離實際而威脅安全生產。
2.5.5.12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領導責任;
2.5.5.12.1違反安全生產職責規定或安全生產職責不落實。
2.5.5.12.2對上級和本企業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和反事故措施貫徹落實不力。
2.5.5.12.3對重復性的頻發事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杜絕。
2.5.5.12.4對職工安全技術培訓不力。
2.5.5.12.5現場規程制度不健全。
2.5.5.12.6重大設備缺陷和薄弱環節不能及時組織消除。
2.5.5.12.7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制止不力。
2.6 會計主管的安全職責
2.6.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和本企業的有關規程、制度,把為實現企業安全生產目標所要做好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6.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做好資金調度,保證生產、施工所資金及時到位。
2.6.3教育經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要增強安全責任感。對經營管理范圍內發生不安全事件和經濟事故組織調查處理,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2.6.4參加企業重大安全措施的審定工作,負責提出資金費用落實方案或建議。監督“兩措”資金的落實與使用情況。
2.6.5建立保險與安全生產相結合的機制,指導有關部門及時做好人身保險及工傷撫恤工作,做好事故損失的索賠工作。
2.6.6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解決保證安全生產急需的資金到位。
2.6.7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領導責任;
2.6.7.1安全設施不完善,雖經提出仍長期得不到處理。
2.6.7.2管理不善造成物品損壞、丟失,發生火災、爆炸或錯發劇毒品等。
2.7 安全生產部的安全職責
2.7.1牡丹江瑞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7.2對下屬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負有全面組織與管理責任,同時接受公司安監察部的監察和管理。
2.7.3熟悉并負責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政策和規定,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2.7.4組織安全教育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學習、考試。負責檢查安全用具、工器具的試驗和配備。
2.7.5建立健全牡丹江瑞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網組織。
2.7.6參加大型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并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指導措施的實施。
2.7.7組織制訂安全目標和“兩措”計劃,并督促落實。
2.7.8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大型安全活動。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經常深入班組和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違章違紀人員有權停止工作。
2.7.9監督各單位企業是否嚴格履行在簽定承包合同時簽定《安全協議書》的規定,并對違反規定的企業予以處罰。
2.7.10承包電力生產工程時,要與發包單位簽訂《承發包工程施工安全合同書》。
2.7.11建立健全多種經營企業包括企業法人代表在內的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專業工種、各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
2.7.12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制訂防范措施,如實向主管部門匯報,并做好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2.8 人事勞資部的安全職責
2.8.1認真貫徹勞動人事制度和生產培訓制度,為了保證安全生產打好基礎。
2.8.2合理調配生產人員,經醫務和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已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人員及時調離生產崗位。
2.8.3及時解決和批復各單位上報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問題和請示,組織有關人員經常檢查勞動紀律。
2.8.4按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正確制訂勞動保護、保健用品的標準,負責組織職工的定期體格檢查。
2.8.5做好新工人進入我公司的三級教育,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參加人身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及時上報。
2.8.6在有關部門配合下組織新工人上崗前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工作,把好考試合格上崗關。
2.8.7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生產崗位人員安全生產技術現狀,有針對性的制定崗位培訓計劃,并實施。
2.8.8經常組織舉辦各種專業培訓班,技術表演賽,提高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術素質。
2.9 財務部的安全職責
2.9.1為實現企業安全生產目標,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的關系,為了安全生產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
2.9.2參與事故調查,對經濟事故或事故的經濟損失進行調查和處理。
2.9.3負責與保險公司對設備損壞和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索賠處理。
2.9.4做好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災和被盜事件發生。
2.9.5由于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沒有保障,造成事故者,有關領導和有關人員負有責任。
2.10 審計部的安全職責
2.10.1對保證企業生產和建設資金及時到位,實現安全生產,促進企業發展,強化審計工作。
2.10.2督促檢查固定資金計劃和人才培訓的完成,實現從物資基礎和人員素質的提高上保證安全生產。
2.10.3監督財務部的資金使用,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2.10.4參加企業內經濟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2.11車管部門的安全職責
2.11.1負責建立健全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和行車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
2.11.2負責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鑒定和駕駛員的審查。組織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不合格人員不準上崗。
2.12.3監督檢查有關交通事故與嚴重違章行車事故,擬定防范措施,并監督執行。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司機提出處理意見,真正做到“三不放過”。
2.11.4對機動車駕駛員開展經常性安全思想教育,杜絕無證駕駛車和酒后駕車。組織交通安全網活動,監督、指導各汽車班(隊)的安全活動。
2.11.5對機動車輛在定檢、抽檢中發現的缺陷要督促其及時處理。對重大缺陷危險及安全的車輛有權令其停止行駛,限期檢修直至合格。
2.11.6做好車倆、車庫防火、防盜措施的落實。
2.12 紀檢查察部的安全職責
2.12.1參與公司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結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各級領導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
2.12.2參與生產、經營、基建等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核,并對項目的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12.3加強對重大生產經營活動項目的執法監察,認真查處經濟活動的腐敗行為。對造成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領導和工作人員失職、瀆職、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問題,要嚴肅處理。
2.12.4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查清事故的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行政處理意見,督促事故單位按“三不放過”原則,認真制訂整改措施。
2.13 辦公室的安全職責
2.13.1及時傳達、傳遞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通知、指示、送領導閱批和下達各有關單位、部室貫徹落實。
2.13.2做好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文件的隨辦,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13.3負責公司安全工作總結、事故報告、事故統計報表等安全資料、文件的整理歸檔、保管,并隨時提供查閱。
2.13.4嚴格執行派車制度,教育小車司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2.14 工會的安全職責
2.14.1宣傳國家關于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和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
2.14.2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監察勞動衛生、勞保設施的完備情況。監督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和使用,廣泛聽取職工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要求限期整改。
2.14.3組織基層工會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關心職工生活,解決職工實際困難,使職工安心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2.14.4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調動職工安全生存積極性.總結、宣傳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2.14.5每年進行二次安全大檢查活動,發現設備隱患和職業危害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限期解決。
2.14.6參加職工因公傷亡等重大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協助行政對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和善后處理工作,參加勞動鑒定委員會和有爭議的勞動仲裁。
2.14.7參加制訂和監察各單位年度“兩措”計劃執行情況。
2.15 組宣部的安全職責
2.15.1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作為宣傳工作的重點,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的健康發展。
2.15.2認真抓好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大力宣傳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2.15.3經常深入生產一線了解職工思想動態,收集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為制訂安全生產措施提供參考依據。
2.15.4通過各種宣傳形式,統一職工思想,促進企業職工思想穩定,努力形成積極向上,團結一心的局面。
2.16專職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2.16.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法規、制度、上級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
2.16.2每天瀏覽黑龍江建設網關于安全部分的主頁,對上級文件、通報、指示及時下載學習,傳達至班組,并督促班組認真貫徹落實。
2.16.3深入現場監察安全工作,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改進措施,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有權停止其工作。
2.16.4對重要施工項目,要親自到現場檢查指導;督促檢查“兩措”計劃完成情況。
2.16.5 參加本單位施工措施的討論,并參與審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檢查施工、操作情況。
2.16.6 參與布置安全大檢查活動,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每月檢查一次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并有簽字。
2.16.7 參加本單位事故調查,按“三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落實防守措施。
3 生產班組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1 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3.1.1 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工人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3.1.2 制定班組年度安全目標,制訂和組織實施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具體保證措施,與班員簽訂年度安全責任狀,確保本單位年度安全目標的實現。按工作規程進行安全生產分析預測,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和異常,控制好危險點。
3.1.3 帶領本班組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程、制度,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學習上級文件、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3.1.4 主持召開好班前會、班后會和每周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對安全行動效果負責。
3.1.5 督促班組技術員和工作負責人做好每項工作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做好記錄。
3.1.6 做好崗位安全技術培訓、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員(包括臨時工)經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做到能進行現場急救。
3.1.7 組織參加安全競賽活動。落實公司和本單位下達的反事故措施。
3.1.8 經常檢查本班組工作場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環境、安全設施、設備、工器具的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做到及時清除、登記和上報,對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監督檢查。
3.1.9 支持班組安全員履行自己的職權。對本班組發生的異常、障礙、未遂及事故等不安全事件,要認真記錄、及時上報,保護好現場、組織分析原因、總結教訓、落實改進措施。
3.1.10 檢查各作業組危險點分析、安全交底、各項安全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糾正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
3.2 班組技術員的安全職責
3.2.1 協助班組長搞好班組安全技術管理和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3.2.2 協助班組長制訂班組年度安全目標和實現目標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3.2.3 參加制訂本班組的工作計劃、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并督促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的執行。
3.2.4 施工及工作開工前,協助班組長查明危險點,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3.2.5 協助班組長搞好工程分析,根據分析的結果,制訂防范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3.2.6 參加本班組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制訂消除措施。
3.2.7 協助班組長對本班組發生的異常、未遂、障礙、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及時分析,吸取教訓,制訂對策,督促執行。
3.3 班組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3.3.1 安全員是班組長安全工作的助手,對班組的安全工作負有重要責任。
3.3.2 協助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通報精神,并帶頭遵守規程。
3.3.3 負責檢查工作現場安全措施對違章作業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有權停止作業。
3.3.4 協助班組長組織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活動要根據上級布置和要求,結合班組實際,講求實效,并認真作好記錄。
3.3.5 參加本班組工作計劃、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的討論研究,并督促安全措施的執行。
3.3.6 負責班組安全用具的領用、試驗、管理工作,保證安全可靠。
3.3.7 參加本班組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認真進行工作票、作業票的檢查工作。
3.3.8 協助班組長,對本班組發生的異常、未遂、障礙、事故和其它不安全的情況及時分析,吸取教訓,制定對策,督促執行,并負責按規定填表上報。
3.4 生產工人的安全職責
3.4.1 嚴格遵守安全法規、制訂及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不違章作業。作業前要認真檢查現場安全措施是否正確,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安全措施不符合規定、任務不清和停、帶電范圍不清的工作項目,以及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作業。
3.4.2 參加班組長召開的班前和班后會,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質、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務。制訂個人年度“三不傷害”保證措施,并認真執行。發生異常、未遂、事故時,應及時向班組長匯報,并保護好現場,不隱瞞真相。
3.4.3 認證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和安全培訓,認真學習緊急救護法,能進行現場搶救;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
3.4.4 工作前檢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時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3.4.5 積極參加本班組的安全檢查活動,管理好自己使用的工器具及設備,對設備安全運行負責人。
3.4.6 開工前認真進行危險點分析,并在安全技術交底處簽字后方可工作。
4.4.7 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
3.5 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職責
3.5.1 嚴格執行長途車行車“八不準”,自覺的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服從交通民警和公路管理人員的檢查和指揮。
3.5.2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質保量完成運輸任務。
3.5.3 堅持“三檢”制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細心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3.5.4 積極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學習有關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紀,養成良好的駕駛作風。
3.5.5 嚴禁酒后駕車和違章駕駛,不出私車和把車交給無“兩證”的人員駕駛。
5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1996年4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11月1日
電力安全監察規定 電力工業部電安生【1995】687號
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 電力工業部電安生【1996】640號
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國家電力公司2000年5月1日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企業標準2002年01月01日
DL408—9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DL409—91電業安全生產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牡丹江電業局企業標準 Q/317—202.09—2003
牡丹江瑞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20日